当前位置: 论文助手 > 免费资料 > 硕士论文开题 > >

高空抛物中的民事救济论文开题报告[硕士论文开题]

资料分类硕士论文开题 责任编辑:论文小助手更新时间:03-06
提示:本资料为网络收集免费论文,存在不完整性。建议下载本站其它完整的收费论文。使用可通过查重系统的论文,才是您毕业的保障。

 一、选题背景(含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及评价)与意义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商品房住宅逐渐呈现出了高层化的趋势,在此基础上,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其中,高层建筑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由于其侵权主体不明,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举证困难,此类案件的不同判决也带来了较为不好的社会影响。因此,对于高层建筑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值得庆幸的是,2010 年 7 月 1 日,我国《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其中的第 87 条对高层建筑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类似案件变得有法可依——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从2010年至今,第87条产生的社会效果并不如立法者预期般良好,相反产生了侦查机关的推脱现象,助长了高空抛物行为。与此同时,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受案率与上诉率明显提升,执行难度加大且执行率低。对此,学者们再次提出借助其他手段处理高空抛物案件,如强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或完善相关法律及保护制度应对高空抛物受害人的救济问题,如采取国家赔偿救济、强化保险救济、设定高层住房强制责任险等等。

 

二、选题研究的方法与主要内容

(一)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的方法,历史研究的方法、文献分析方法、法社会学的方法。在高空抛物侵权概述的部分对高空抛物侵权在国外的法律规定进行比较法和文献分析方法的研究,对国内四种主体认定学说的论述运用到比较研究的方法,历史研究的方法。在对现行我国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主体规定面临的问题研究上运用法社会学的方法。以及单案例研究方法与多案例方法比较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定义进行阐述,确定本文的分析对象;

第二部分讨论有关高空抛物致害案件的现行立法规定,统筹国内外以及历史上的立法,学习世界各国如何应对高空抛物侵权问题;

第三部分,分析我国侵权行为的立法现状,引出我国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主体的立法规定。

第四部分解决问题,探究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的救济方法。

 

 

三、研究条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预期结果

(一)研究条件

国内外案例及其分析  国内外有关立法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于当前的侵权责任法,如何贯彻与执行。在侵权责任法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手段保证高空抛物侵权的救济。完善相关的理论、配套制度和司法解释,使《侵权责任法》第 87 条有更好的理论支撑,能够在具体案件中适用性更强,切实有效地解决类似案件。

(三)预期结果

完成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