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论文助手 > 免费资料 > 论文提纲 > >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论文提纲]

资料分类论文提纲 责任编辑:论文小助手更新时间:08-27
提示:本资料为网络收集免费论文,存在不完整性。建议下载本站其它完整的收费论文。使用可通过查重系统的论文,才是您毕业的保障。

 4.1理财产品针对性不强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量和规模都在逐年上升,但是针对不同客户开发的个性化产品并不多,甚至可以说几乎为零。现在我国的大部分银行仍然没有完全做到将理财产品和存款相脱离。理财产品可以调节银行存款余额,这是通过对理财产品的发行时间和兑付时间的设计来完成的。当理财产品能够在银行的存款余额考核时点及时回款时,就能成功实现存款资金的沉淀。这种理财产品为银行存款服务的错误定位不仅会让银行理财业务的开展面临困难,更加会让银行自身转型得不到支持。也正因为如此,理财产品本身作为一种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并没有得以体现。不但银行不能从中获利,投资者也莫名的成为了冤大头。银行不能正确看待理财产品的价值和不能正确定位理财产品,才使得理财产品的价值没有被最大化的开发出来,为客户更好的管理资产的理念没有得以发扬。而如何为客户更好的管理资产,最好的方法就是深入地研究已有客户群体和潜在客户群体的需求,开发出个性化的、富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在这一点上,美国的银行就做得非常好。美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发模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分析客户总体需求,开发出适合大众的能够普遍销售的理财产品。第二种则是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我国商业银行在第二点上仍然做得很不够。这也正是银行不能准确合理定位理财产品所造成的。

4.2理财产品创新性不足

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因此绝大多数理财产品的开发都是建立在国外一些已经成熟的理财产品之上的。然而国外的银行因为具备着丰富的操作经验、扎实的理论基础,早已建立起一系列成熟的模型、历史数据收集机制和交易经历的反馈方式,具备了很强的产品开发设计能力。国内银行则是一味地照本宣科,缺乏独立的定价系统,因此很容易出现多家银行理财产品雷同的现象。再加上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开发部门都隶属于总行,与直接销售的人员层层分级,抑制了创新能力。对新产品的开发往往只是对传统业务稍加整合,略做改变,缺乏特色。投资者会发现,各家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中有许多收益率类似、投资方向类似、时间类似,在做选择时完全没有头绪,大多数情况下只得根据自己是否是这家银行的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时是否方便来做决定,而完全脱离了理财产品的本质。

4.3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完全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主要分为售前披露、售中披露和售后披露。理财产品销售前的信息披露,主要依靠销售人员向客户口头讲解以及签订书面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销售人员本身存在专业能力不强,自身就不能非常好地理解理财产品的方方面面,为了业绩夸大理财产品收益,模糊理财产品风险等问题,而导致银行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加上签订书面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投资者没有较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会仔细看合同内容,销售人员也不加劝导,投资者就很难意识到自己是否置身于风险之中。理财产品的售中披露主要是指在理财产品的运作期间银行所公示的信息。这一环节也是三类披露中银行做得最差的一环。笔者分别上了我国五大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官方网站。这五家银行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做到了理财产品运作期间的信息公示。其中,工商银行必须是客户才能登陆查询相关信息披露,非用户无法查看,而且查询处也并不明显。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则在理财产品首页就有明显的运作期公告的标示,方便投资者查询。但是就算是这两家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也做的并不充分,大都较为简略,只显示了理财产品正常运作中,而许多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例如资产是如何配置的,在信息披露中都没有显示。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则根本无法找到产品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相比之下,一些城商行就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例如宁波银行,不仅运作期间的公示就出现在理财产品首页,而且内容也较为详尽,包含了投资者关心的资产配置问题。理财产品的售后信息披露主要为产品到期的信息公示。大部分银行在这方面都会公示,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公示不及时。

4.4理财产品相关部门组织架构不科学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部门架构都比较分散。一般情况下,理财产品都是由总行的产品部门进行相关研究和设计,最终确定产品的开发,再经过层层传递,通过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最终将销售任务落到客户经理的手中。这样的组织架构在如今这个信息化时代显然是存在缺陷的,并对理财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产品开发部门必须同零售部门加强沟通,否则将无法得到有效全面的客户反馈。而客户反馈在产品研发设计过程中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参考指标。但是按照目前的组织架构来看,高效的信息传递存在阻碍。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的信息传递往往不够及时,有时还因为自身权利掌控问题而不能够将最有效全面的信息往上级传递。除去销售部门,产品部门也必须和会计核算、审计部门、电子银行、人力资源部等协调合作。这种复杂的联系往往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效率。其次,理财产品的销售部门缺乏系统的培训,当有一只新的理财产品推出时,大多仅仅是进行简单的书面学习或视频学习,并不能对产品的运营模式、盈利方式、投资方向有一个深入的了解,这种现象直接反映在向客户的销售过程中一味夸大收益率,缺乏专业素养,模糊概念。因此,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部门组织架构亟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