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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事件[文献代码]

资料分类文献代码 责任编辑:论文小助手更新时间: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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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4年以来,我国加入互联网已有20余年。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在这个网络社会的年代,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网络都成了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的地位。伴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暴力事件也在不断滋生。在这个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时代,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网络传播,因为没有明确的条例规范,所以它正以一种难以限制的发表舆论的手段开始进行一些盲目性、偏激性、非理性的传播攻击。自2006年以来,“高跟鞋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最毒后妈事件”等等网络暴力事件不断发生。2008年女白领姜岩的“自杀博客”事件的后续更是成为了“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包括在2016年9月16日时演员乔任梁自杀事件,再一次将网络暴力的危害力推至我们面前,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网络的公信力和舆论兼顾啊受到严峻的考验,中国网民更是被《纽约时报》等欧美媒体指责为“网络暴民”和“以键盘为武器的暴民”。规范网络世界的秩序,减少网络暴力可以说是刻不容缓的。

在面对如此棘手的网络暴力问题之时,专家学者也积极的进行了一些积极的研究,以及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还存留着如下的问题。

   (一)我国关于网络暴力的研究不够系统,没有能够出一部系统研究的专著来帮助后人们来研究学习,对于网络暴力含义的界定不够明确。

    1.一部分学者认为,网络暴力是网络舆论暴力:网络暴力是网民利用网络手段营造舆论,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和语言攻击、辱骂甚至通过“人肉搜索”暴露个人隐私,从而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的行为[1]并且有些学者则将网络暴力的几个特征具象化,一是网民在意见表达中使用侮辱、谩骂与人身攻击等语言暴力;二是舆论对当事人构成直接或者间接伤害;三是变现为网民的群体性行为,是多数人对少数人意见的压制。[2]只要满足其中一点则定义为网络暴力。大多新闻媒介的学者和传媒人都持有网络舆论(语言)暴力即是网络暴力这一观点。

    2.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侵权行为:网络暴力是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以及财产权进行侵犯的群体性侵权行为。更有学者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是包括网下暴力的。因此根据网络暴力的侵权领域,可以区分为“网上暴力”和“网下暴力”。“网上暴力”包括在网上公布当事人的隐私和用语言侮辱、诽谤、攻击当事人等行为;“网下暴力”包括非法利用当事人的私人信息,侵扰当事人及其亲友以及其他侵犯人身权及财产权的行为。[3]持有此种观点的大多是从事法学工作的学者。

3.关于“网络暴力”的定义区分还有关键的一点则是:网络舆论监督是否属于网络暴力的争论。网络舆论监督是指普通公民通过网络对政府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的行为。有学者是这么认为的,由于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了我国公民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有效的手段和武器,一次不能将网民的舆论监督权与网络暴力等同而论。[4]但也有学者持反对意见。因为网民在网络上实施监督权的时候有侮辱,谩骂等语言攻击和人肉搜索等侵权行为,这些行为并不因为是正义的而能够分离于网络暴力,这也是网络暴力。而人民网组织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但也有40.8%的网友认为网络监督不具备合法性,只是网络暴力的一种。因此网络舆论监督是否属于网络暴力的一种,学术界目前仍没有一个定论。

   (二)由于对于网络暴力相关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土壤的研究不够,所以对网络暴力产生的技术条件的研究归纳也还没有一个系统的概论。网络暴力产生的根源非常多,一有网民的匿名性、自认为的道德审判心理再加之一些利益影响下的舆论推手,社会的不够公平以及法制与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不够等原因都加剧了网络暴力的衍生。针对这些原因,学者们又进行了一一具体分析归纳。

1.在网络的匿名性这一点上,往往是被第一个提出来的重要原因。高自由度和群功能可谓是产生网络暴力的温床。网络的虚拟环境导致网络发言者只是以虚拟的网名和网络ID形式出现,其真实身份被隐藏。网民言论的责任与其真实身份信息的断裂导致网络行为的放纵,大量的网民以不负责任的娱乐心态对待各种事件。再加之网络BBS,论坛,贴吧,微博各种网络群组作为一个高自由度的虚拟社区的存在。网民在这里的交流灌水,导致了这些地方常常成为大量虚假信息的原发地,这也为网络暴力滋生了生长发展的土壤。并且在各种网络群组中,网络的群功能有导致了在群体传播中的群体极化行为,也就表现为:刺激性的言论、举动、画面导致广泛的情绪渲染,受到情绪感染的人们又在相互影响中不断强化,产生群体心理学导航的广场效应,从而导致网络暴力言行的产生。[5]比如2014年南通大学的食堂打人事件,就因为不明事实真相的学生群众们广泛的传播,而对南通大学的名声造成了很大影响,网民们的肆意攻击批判,再一次的衍生了网络暴力。

2.同时传统道德观念是产生网络暴力的深层次根源。在一个传统道德文化十分浓重的泱泱大国——中国,其传统社会是一个“泛道德主义”的社会。由于道德文化在中国人的心灵深处有着十分深刻广泛的文化土壤,而现如今社会所存在的道德滑坡和道德缺失现象严重。网民们因为内心共同认同的价值观,以及被唤起的维护道德的正义感的鼓舞,导致了他们不分青红皂白的热情加入了“道德审判”之中,这样则给当事人造成了不道德的伤害,也就是网络暴力。因此从“网络暴力”中也折射出民众在网络上当“道德民兵”的进行“道德审判”维护正义公平的心态。

3.这种心态是怎么产生,而且被广泛认同的呢?现实社会缺乏意见表达的通道,弱势群体的利益无法保证,社会不公,这些都是产生网络暴力的现实基础。由于中国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在这个社会转型期,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群体利益都在不断的调整和重构,这样加剧的社会竞争。生活节奏和压力也在不断增大,贫富差距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仍有存在。人们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的压力下不断感到紧张焦虑。困惑不满失望等负面情绪的不断积累,却在现实世界中得不到一个发泄的出口,而高度自由的网络平台则自然成了人们最佳的发泄不满,宣泄心情的最佳树洞。社会负面事件便成为导火索,网民极端、片面、偏执的观点加剧了网民的极化效应,网络暴力就此产生。

4.并且随着网络在生活比重中的增加,其背后隐藏的巨大利润也被媒体所盯上。媒体对点击率和眼球率的追求是产生网络暴力的推手。为了吸引眼球以及网民的关注度,很多媒体不仅没有删除网友的对他人伤害的不当言论,反而作为吸引眼球的噱头和爆点来对网络暴力推波助澜,因此“网络暴力”背后的实质则是“网络暴利”。

5.而网络暴力泛滥的根本原因则是网络法制的不健全,网络道德建设的滞后。由于互联网相关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追究难以实现,而“他律”缺位使得网民敢于放纵言行,缺少外在的法律约束不仅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身处网络群体中,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助长了网络暴力的蔓延[6]。法制的不健全,道德缺失导致网络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网民吧网络当作无所拘束的自由过度,表达的无责任约束很容易变成极其具有伤害力和攻击性的网络暴力。

(三)虽然针对“网络暴力”问题我国还没能出台一系列有效的应对策略,但是学者们仍是提出来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而针对,笔者则参考了学术界的一些看法,在此提出以下几点解决方案。

1.注重依法治理,健全专项法制,增加立法的针对性。网络暴力言论破坏网络生态垫付良序功德,首要的举措就是从立法层面予以约束。学术界一致认为,加强网络法制建设是应对网络暴力的根本方法。因此立法机构应该和政府相关部门根据现阶段网络传播的特点,严格界定网络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区别,永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网络暴力的行为,在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的同时,使得网民的行为有法可依。各级政府应不断提高舆情预警,增强发现和处置能量,及时开展风险问题评估;满足公众的合法表达权,引导网民利息表达意见,从而减少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2.从道德层面来倡导网民的道德自律,提倡绿色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由于网络暴力事件的主体是网民,因此提高网民的道德自律意识,引导网民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不乱传播信息,不盲目从众攻击才是根治“网络暴力”的最佳方式。而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则需要解决社会转型中的道德缺失的这一根本问题,帮助人们组建正确向上的价值观,在此同时尤其要关注青少年群体,要教育青少年学会自律,让青少年具备起码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能力,养成文明、健康的网络行为习惯。

3.突出源头治理,引导行业自律,实现治理的自觉性。2013年8月,网络“大V”们就网络名人应坚守的“七条底线”达成共识,做好网络把关人,即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专家认为这是网络管理方式由“堵”到“疏”的转变[7]。同时创新技术手段,过滤不良信息利用现代语义学和人工智能技术来提高计算机的自动扫描能力,对敏感词句进行自动筛选,辅以人工鉴别,更好更人性化地监测和引导网络舆论监督。

4.对被网络暴力影响下的受害者来说,要提高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弱化网络暴力事件的影响。因为网络施暴者的目的多是通过使受害者痛苦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因此在遭受网络暴力的舆论攻击时,受害者如果尽量保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状态,避免网络暴力的正面回应,施暴者则得不到所期望的乐趣,失去了施暴的动力。与此同时受害者可以收集图片保存邮件等证明施暴者行为的证据,作为以后保护自己权益的证据,保护自己。这样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弱化网络暴力事件。

综合看来网络暴力问题是我国在社会转型期间所产生的独特现象,我们现在的研究仍不够透彻,网络暴力问题的解决怎么能够不伤害无辜而又不打击网友网络舆论监督的积极性?怎么能做到政府和民众都满意?怎么应对网络暴力才是最正确有效的?这些,都仍需我们继续探索,并且继续努力。